
“公园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间,是儿童接触自然、游戏与社会交往的关键场所,其友好程度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幸福感和城市的温度。”今年,自治区政协委员陈云提交《关于系统推进宁夏儿童友好型公园建设的提案》(以下简称《提案》),针对儿童友好型公园建设存在体系化不足、普惠性不够、特色不彰等问题,从多角度积极建言。
《提案》介绍,近年来,宁夏特别是银川市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上开展了积极探索。例如,金凤区华雁湖公园通过增设亲水平台、沙滩、球场及“悦书房”,转型为受欢迎的儿童友好公园;红花渠等改造也融入了儿童科普与生态教育功能。然而,对标国家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(试行)》及先进地区经验,宁夏儿童友好型公园建设呈“点状分散”,注重硬件改造,“儿童参与”不足;具备初步功能,但存在分龄化、特色化设计薄弱等问题。
《提案》建议,改造提升现有大型公园,设立独立安全的儿童游乐区、自然探索区与科普教育区。鼓励融入水文化、生态治理、地方历史等主题,打造特色研学基地。结合城市更新,对社区公园、街头绿地实施“微改造”,增设无动力设施、沙坑、浅水池、家长看护区等,确保居民步行5分钟至10分钟内可达。新建居住区严格执行儿童活动场地配建标准;老旧小区可利用宅间空地、边角地,通过“民生微实事”等项目建设袖珍型儿童乐园。
《提案》还建议,推行安全、包容、分龄的设计,全面采用环保、柔软、耐用材料,设施边角圆滑处理,定期安全检测与维护。细分活动空间,为低龄幼儿设爬行区与感知花园,为学龄前儿童设滑梯、秋千与角色扮演区,为学龄儿童设攀爬、球类及团队游戏空间。充分考虑残疾儿童、困境儿童需求,提供无障碍通道、可触摸导览等,确保所有儿童平等享用。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同时,吸引企业、基金会等社会资本参与,探索命名认养、设施冠名、公益捐赠等模式。明确管理责任主体,组建“专业巡检+志愿者维护”队伍,制定《儿童友好空间使用公约》,实现共建共管。 (记者 单 瑞)